【财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常见操作问题解答大全
2019-11-13 16:02:00 / 人气 / 评论 0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本,不负期待,已在各地正式上线运行了
虽然期待已久,但毕竟初次见面,不熟悉也是在所难免的
好啦 别担心 服宝特地搜集了大家在使用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
感兴趣的童鞋们请继续往下看吧
1、本平台运行环境?
A.该平台支持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及以上操作系统;
B.纳税人必须配置IE8及以上IE版本浏览器;
C.纳税人在使用本平台前,需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安装相关的控件及驱动(盘、安全控件和税务证书);
2、使用本平台电脑需要设置哪些?
A.在浏览器中,把本平台的地址加入可信站点,并在可信站点的“自定义级别”→“设置”中,将全部选项启用,重启浏览器生效;
B.在启动IE时,需选中IE的快捷方式,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WindowsXP环境不用选择管理员身份运行)。
3、金税盘/税控盘驱动及安全控件的安装注意事项。
A.按照《基础驱动及安全控件安装手册》安装;
B.关闭IE浏览器;
C.不要插金税盘或税控盘;
D.在安装证书和控件的时候,需要选中安装文件,点击鼠标右键,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E.清空浏览器缓存,再重新打开浏览器。
1、每个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时间范围如何计算?
勾选、确认勾选操作(不含退税、代办退税操作)期间为:当期已申报结束或征期结束后(以谁在前作为开始时间)至下期申报当天或征期结束当天(以谁在前作为终止时间)为可操作期间。
2、性质不同的出口退税企业在本平台的操作有什么区别?
A.外综服企业在本平台可以进行抵扣、退税、代办退税类认证操作;
B.外贸企业在本平台可以进行抵扣、退税类认证操作;
C.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企业在本平台可以进行抵扣类认证操作。
3、“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A.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的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等异常发票或管理状态非正常的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B.已超过抵扣时限但税局已审核通过的发票(逾期发票)。
4、“发票退税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尚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
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的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5、“发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有哪些?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尚未认证,且发票状态、管理状态为正常的有“代办退税专用”标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作废、已红冲、已失控、管理状态非正常等异常发票不在勾选范围之内。
6、在本平台完成发票抵扣认证、发票退税认证、发票代办退税认证都需要哪些步骤?
A.完成发票抵扣认证需要发票勾选(抵扣勾选、抵扣批量勾选)、发票确认(确认签名)两步操作;
B.完成发票退税认证需要发票勾选(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发票确认(退税确认勾选)两步操作;
C.完成发票代办退税认证需要发票勾选(代办退税勾选)一步操作,代办退税认证勾选即确认,且不可撤销。
7、发票的可抵扣期限如何计算?
本平台区分按月申报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纳税人分别计算发票抵扣期限:对于2017年7月1日零时后开具的发票,抵扣时限调整为幵票日之后360日;对于2017年7月1日零时前开具的发票,抵扣时限仍为开票日之后180日:
A.按月申报纳税人的可抵扣发票的开票日期范围为:税款所属期当月1日往前满足抵扣期限之日起至税款所属期当月最后一日;
B.按季申报纳税人的可抵扣发票的开票日期范围为:税款所属期当季首月1日往前满足抵扣期限之日起至税款所属期当季最后一日。
8、企业通过平台已经勾选了,结果发票丢失、损坏或者对方开错作废了,该怎么处理?如果企业要是通过平台勾选后,做了确认也做过申报抵扣了,又该怎么处理?
在发票逬行确认签名之前,已勾选的发票都可以在“发票勾选”模块进行撤销勾选;已确认(或扫描认证的发票)后又变为异常发票后,可在申报抵扣后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
9、三证合一的企业,老税号幵的发票能否也在本平台上进行操作?
如果税务机关在局端的征管系统正确的维护了新旧税号的对应关系且同步到了电子底账系统,则使用变更后的新盘即可查询到新、老税号的数据,否则只能查询到新税号的发票。此种情况需与主管机关进行联系处理。
10、企业已经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但在平台中仍显示为未申报?
核心征管系统未及时将企业申报结果同步至本平台;
11、在本平台中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是否也可以勾选?
可以。按照现行政策,只要在本平台里“退税勾选”模块可以查到的正常状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都可以进行勾选。
12、哪些企业有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权限?
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对成品油经销企业和成品油生产企业开放。
13、本平台对转登记纳税人有哪些控制?
A.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选择确认;
B.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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